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*
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
国发〔2021〕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第五批*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(共计185项)和*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(共计140项),现予公布。
各地区、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05〕18号)要求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贯彻“保护为主、抢救*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、传承工作,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。
国务院
2021年5月2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第五批*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
(共计185项)
一、民间文学(共计12项)
二、传统音乐(共计19项)
三、传统舞蹈(共计13项)
四、传统戏剧(共计9项)
五、曲艺(共计18项)
六、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(共计27项)
七、传统美术(共计17项)
八、传统技艺(共计46项)
九、民俗(共计24项)
*非物质文化遗产
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
(共计140项)
一、民间文学(共计9项)
二、传统音乐(共计8项)
三、传统舞蹈(共计9项)
四、传统戏剧(共计14项)
五、曲艺(共计2项)
六、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(共计13项)
七、传统美术(共计22项)
八、传统技艺(共计36项)
九、传统医药(共计11项)
十、民俗(共计16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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